电子显示屏控制室管理规定
为更好发挥电子显示屏的作用,树立学院良好地宣传形象,特制订本规定。
1、电子显示屏由党群工作部专人负责,并安排勤工助学学生协助日常管理;
2、电子显示屏播放时间为工作日 7:40—21:00,周六日视需要安排播放。
3、各部门需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内容时,须向党群工作部提出申请,并提供播放内容和播放时间。经审核后,安排播放。
3、工作人员根据安排,制作播放文件按照要求进行播放;工作人员每天检查节目输出是否正常,发现故障及时排查、解决。
5、严禁在控制室内吸烟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、定期对播放设备进行维护;
6、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子显示屏控制室;
7、非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对设备设置进行操作及改动;
8、严禁播放未经批准的文字、影视频资料等;
9、关闭控制室时,应关闭控制电脑、照明电源,各种用电器及门窗。